克莱恩虽然是十九世纪的作家
2020-02-06 07:50:57
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有几位先师,其中有马克·吐温、舍伍德·安德森,还有斯蒂文·克莱恩。今天讲一下斯蒂文·克莱恩。克莱恩只活了二十九年,是个短命的作家,他和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个很了不起的作家柔石的寿数一样,二十九岁。二十九岁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岁数。一般来说,一个作家在三十岁以前通常还没写出他最好最重要的作品来,或者是刚刚写出这样的作品。但是克莱恩在二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他作为一个伟大小说家的全部里程。他有一本战争小说《红色英勇勋章》,被誉为世界最佳战争小说。
两次大战之后,涌现出那么多了不起的写战争题材的作家,比如梅勒的《裸者与死者》、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每一部都是伟大的战争巨著。但一些文学史家还是作出这样的评论:如果只推一部历史上最伟大的战争小说,仍然要推克莱恩的《红色英勇勋章》。这本书中文译名也有叫《铁血雄狮》。据说克莱恩一生没经历过任何战争,他从一八七一年活到一九○○年,在这二十九年中并未亲历战争,他所写的战争都是他假想出来的,而他假想的战争使他成为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战争小说家。换句话说,克莱恩是有着非凡想象力的作家。据说海明威对于前辈作家最佩服的是克莱恩。有研究者认为,海明威的创作受两个作家影响最大,一个是克莱恩,一个是舍伍德·安德森,海明威可能较少受到马克·吐温的影响,也较少受到充满象征、比较晦涩的霍桑或者麦尔维尔的影响。
斯蒂芬·克莱恩
克莱恩虽然是十九世纪的作家,但他的行文特别干净利落,特别漂亮,特别有现代感,所以今天我们看克莱恩,会发现读他的小说就像读海明威的小说,一点障碍没有,节奏感很强,画面感很强。克莱恩的时代应该电影还没有诞生,但是他的小说就有如电影般强烈的节奏感和画面感。我读过克莱恩两个有名的短篇,一篇《海上扁舟》,也有译作《小划子》,这是一篇世界名著。从它开始,小说就有这样一种模式:把人放到困境里,考察不同人面对困境的不同情状。我今天要讲的是另外一个短篇,也是小说历史上的名篇,叫《蓝色旅馆》。
很多文学史家愿意将《蓝色旅馆》归到印象主义小说的范畴,应该说小说历史上被冠以印象主义的小说不是很多,尤其是欧美主流小说家,很少有作品被称为印象主义小说。印象主义、印象派,一般更多地被用以称呼绘画、建筑、音乐这些有形艺术中的某些流派。也就是说,在以形为主的艺术门类中好像更容易产生成熟的印象主义作品。而在小说里,这样的情况不很多。《蓝色旅馆》是一篇很奇特的小说,被冠之以印象主义的称号。我知道在克莱恩之后,与海明威同时代有另外一位美国大作家考德威尔。考德威尔有一部名著《烟草路》,也是一部可以称之为印象主义的奇特小说。我不太会说这个“印象主义小说”应该是什么样子,前几年有一部电影叫《亚当斯一家》,这个电影的表现方式特别极端,人物的造型和言行举止都是怪异的,都不是正常的;或者说,基本上都是变形的,有很强烈的风格,有某种表现主义的意味。《蓝色旅馆》大概就是这种类型的小说。《蓝色旅馆》篇幅很短,但是一篇很短小的小说能在文学历史上留住,那它必定有它极特殊的价值意义。我最早的阅读就是以十九世纪小说为主,是喝十九世纪的奶长大的,十九世纪的小说我特别熟悉;我几乎没见到在十九世纪还有像《蓝色旅馆》这样的小说。
《蓝色旅馆》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在草原上的一个小镇里有一家旅馆,老板别出心裁,把旅馆漆成蓝色;而当地都是流行把房子漆成红棕色。大家就觉得这个老板挺有创意,被漆成蓝色的旅馆很是显眼,小说讲的是发生在旅馆房客之间的故事。这个后来演变成另一种模式,二十世纪美国作家麦卡勒斯有一篇很有名的小说《伤心咖啡馆之歌》,海明威也写过一个发生在餐馆里的杀人故事叫《杀人者》,这种以酒吧、咖啡馆、餐馆、旅馆作为故事场景的方式后来很多作家都用到。
蓝色旅馆是那种老式旅馆,可以住宿也可以吃饭,而且是在草原上孤零零的一所房子。某一天,天气特别严寒,房主接来三位客人。在小说里这三个客人居然都没有名字。其中一个客人是小说一号主人公,旅馆里的人只是叫他瑞典人,但是他们在背后又说他不是瑞典人,而是荷兰佬或者诸如此类别的说法。自始至终,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无名无姓的人。
瑞典人在一个严寒恶劣的天气里来到蓝色旅馆以后,他一直和别人都不一样,他一直特别紧张,是那种高度神经质的男人。小说有五个主要人物:瑞典人,老板,老板的儿子强尼,一个牛仔打扮的人就叫牛仔,一个一看就是从东部来的人叫东部人(因为这是一个西部的故事)。瑞典人一直显得很紧张,而且从一开始他就和强尼不太对劲,他对着强尼怪笑,说话也紧紧张张的。大家有些熟悉之后就开始打牌,瑞典人和东部人一伙,强尼和牛仔一伙。正在打牌的时候,瑞典人突然向强尼发难,他跟强尼说,你这个房子里是不是曾经死了不少人?强尼说你这什么话,问他是什么意思。瑞典人说你想撒谎可不成,你瞒不了我。他一定要说这里曾经死过人,强尼很恼火,问他是什么意思他又不说。就这样在很不愉快的气氛里结束了第一回合的牌局。
西部牛仔
老板也很生气,他是那种典型的西部汉子,但是他讲究和气生财,不希望客人和儿子之间发生冲突,影响生意。他把瑞典人拉到自己这边来,瑞典人对老板也是很敌视的态度,老板忍住了,仍然千方百计争取让气氛缓和下来。老板拉住瑞典人说,我给你看照片,我的小女儿已经死掉了,我的大儿子在什么地方怎么样,瑞典人都不感兴趣。后来老板说,那我给你看这个,我老婆孩子他们谁都不知道,是我自己藏起来的。他从角落里挖出一瓶酒来,他说我们喝酒,瑞典人这时才有一点兴趣,他接过酒瓶。但是他要喝的时候,他又有疑问了,他问老板你这酒里是不是有毒,你们是不是都算计好了要对付我。瑞典人就是这种疑心生暗鬼、高度神经质的类型。在老板和瑞典人离开的这段时间,剩下的三个人,强尼和两个客人——牛仔和东部人,他们凑在一起就说,这个人怎么有这些毛病,真是讨厌透了,他哪里是瑞典人,我看他是个荷兰佬。他们都表示出对瑞典人的厌烦。
老板上来的时候告诉强尼他们,刚才给瑞典人喝酒,他还以为要毒死他。然后瑞典人再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喝了酒,看来有些醉了,开始大大咧咧说话,动手拍人。开饭的时候他对老板也很不恭敬,因为信奉和气生财,老板都忍了,把火气压住了。强尼可气得要命,他说,爸你要是再不发作,他快要爬你头上拉屎了。他爸一方面也生气,一方面还是说,在我们店里,客人的权利是神圣的,我绝不允许我的客人因为在这里受到不公正对待而离开。老板为了保存旅馆的名声,一定不允许赶走瑞典人。
酒后的瑞典人很张狂,前面的牌局是他搅黄的,这时他又吵着要打牌,于是又凑起刚才那一桌。他开始吆三喝四,因为喝了点酒,人已经有些失态了。一开始畏畏缩缩,特别害怕别人算计他,这时突然又变得特别张狂,对每个人都挑三挑四,说话挺横。你看这里面他的台词,一看他就是那种特别麻烦的人。这时真正跟他形成心理对峙的人主要是强尼。强尼是个特别要强的小伙子,就跟他对着干,因为他们打牌也不在同一伙。这时候瑞典人突然摔台,刚才在第一个回合里他已经说了,他说你们是不是都以为我是乡巴佬,以为我没见过世面,什么都不知道?第一个回合他已经说过这个话,那么在这个回合里,因为他喝了酒以后,他不再表现出紧张怯懦,相反以一种挑衅滋事的态度,他指着强尼说:你捣鬼!强尼一下子就不让了;他说,我是男子汉,我绝对不允许人说我捣鬼。我估计他们说“捣鬼”,就是打牌的时候出老千吧。强尼火冒三丈,而瑞典人的态度也很强硬,一下子气氛就很紧张。牛仔站在强尼这一方,他们都特别讨厌瑞典人。你想,一伙人当中有这么一个无事生非的角色,肯定特别招人讨厌。
强尼冲上去要跟他干,被大伙强拉回来,这时候强尼就向瑞典人下战书。他说,我要跟你决斗,因为你对我名誉有伤害,我不能放过你。而瑞典人这时是酒壮英雄胆,他也很爽快,说那就干吧,咱们打。我们知道,西方有这种决斗的传统,决斗是君子所为。当时牛仔就说,我们大伙一起收拾他一顿不就得了?但是老板说不行,虽然强尼是老板的儿子,老板还是出来主持公道,说一切都按规矩来,把大家赶到屋外,让强尼和瑞典人两个人决斗。打起来之后,强尼不是瑞典人对手;我们知道,一般北欧人都比较高大,强尼扳不倒瑞典人,反过来瑞典人几次把强尼摔在地上。强尼第一下被摔倒的时候,他爸问他行不行,他说还行,结果起来之后又被瑞典人狠狠摔倒。最后强尼哭了,他说,爸,我不行了。老板这时候也没办法,男人嘛,失败了也要面对,他只好宣布他们输了,没话可说。牛仔说,不如把这小子干了,老板说不行,我们不能不公正对待他。
这时瑞典人还是那种特别兴奋的样子,他冲老板嚷嚷,我欠你多少钱?你马上给我算账,我走,我不在你这儿呆了。老板说,你不欠我钱。他还是嚷嚷,我欠你多少钱,你就直说吧。实际上瑞典人心里一直特别紧张。他出去之后,老板气得要命,咬牙切齿地说,实在他妈的讨厌,我真恨不得杀了他。但是他是个男人嘛,他觉得男人应该公正,应该秉持公理,同时又实在是快气炸了。
瑞典人离开旅馆,走在西部严寒的户外,一直走到小镇上,他进了一家酒馆。这时他那个兴奋劲头还没过去。进酒馆以后,希望酒馆里所有人都注意他,因为他有一种豪气,刚刚打赢了架,出了风头,特别兴奋。他对酒馆管事说,给我来杯酒!又接着说,我真痛快。人家说天气不太好。他说,那我也痛快,今天我痛快。他是希望人家问他究竟怎么了,为什么痛快。他强要酒馆管事的陪他喝酒,管事的坚持说不喝,他才罢手。实际上我们今天看克莱恩的《蓝色旅馆》,它是典型的西部电影的源头,这是个百分之百的西部小说,高度西部化,几乎每个人物都是典型的硬汉角色。
瑞典人这个兴奋劲过不去了,他看到另外一桌有四个人在打牌,他就冲着喊,你们几个听见没有?我请你们喝酒。瑞典人真是烧包啊,非得要请人家喝酒。他说,我太高兴了,今天我把一个小子给揍了,我把蓝色旅馆的强尼给揍了,我太高兴了!你们喝酒,我非请喝酒不可,你们是不是不给我面子?对方不理他,有检察官、法官,还有个职业赌徒,人家都安安静静打牌,不理他。在美国的西部,一开始他们就有自己的法则,比如一定要君子,一定要男子汉,这是种硬汉法则。他们有这样一些不成文的法则以互相约束。还有像我们都熟悉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些法则在西部都特别严格。
酒馆里谁也不理他,他还是那种——我说烧包到没有办法了。他自己端着酒杯走过去说:你们一定得陪我喝酒;我把那个强尼给揍了,他让我打成什么什么样了。在四个人的格局里,他过去碰巧拍了一个最瘦小的人,说起来,他实际也是“色厉内荏”。他拍了那人一下说,朋友喝酒。被他拍的这个人很有意思,他是职业赌徒,他没有身份没有地位,他到了这个小镇以后,对小镇上所有有身份的人都表示了应有的尊重。而且他特别遵守西部法则的那种典范:寡言少语,但是谁也惹不起他。据说他很富有,赌钱是一赌一个赢,他不赢本地人,他专门赢那些过路的外乡人,所以他在本地有相当好的人缘。
这个职业赌徒长得又矮又瘦,当高大的瑞典人拍他肩膀说请你喝酒时,他就非常平静地说,我不认识你。瑞典人说,你不认识我你也要给我面子,你不给我面子你是混蛋!瑞典人骂他。这个又矮又小的赌徒仍然很平静,他不露声色地说,把你那个脏爪子挪开,你不要碰我。然后瑞典人说,我碰你怎么了?你不给我面子,我对你就不会再这么客气了。我在自己的小说《康巴人营地》里面写到杀人。《蓝色旅馆》我已经看了有二十年了,我现在才知道我在《康巴人营地》里那个杀人方式是跟它学来的——谁也没见赌客拔刀,但是等他挥刀的时候,大家就看见一把长柄刀把瑞典人捅穿了,真是一下子捅穿了。就像一个烂西瓜摔到地上一样,瑞典人噗的一下倒地不起。小说有一个细节:酒馆里有一个收银柜,像我们平常所见的收银柜,这个收银柜上有一行字,是一句收钱的用语。一具巨大的尸首瘫在收银柜下面,而收银柜上就有这么一行字:这里记录着你应付的代价。
故事还没完,还有一个结尾。几个月之后,在一个偏远的小农场里,东部人骑着马过来,然后推门进来,在这最后一场戏里是两个不相关的人——东部人和牛仔。东部人对牛仔说,那个人被判了三个月,好像判得不重嘛。牛仔说是不重,他说瑞典人本来就是罪有应得,这家伙太讨厌了;他不遵守这里的法则,是咎由自取。但是这时候,原来一直没站出来说话的东部人,在打牌时他跟瑞典人是一伙,这时他突然觉得该说话了。
“我为那被判了刑的家伙可惜。” (这是指杀人的职业赌徒)牛仔说:“我也一样。杀那种人根本不该判刑。”但是东部人说:“如果什么都公正,瑞典人也不会被杀了。”牛仔气得叫了起来:“不会被杀了?什么都公正?嘿,难道不是他自己说强尼捣鬼,像蠢驴一样胡来的吗?在酒馆里难道不是他自己走上前去惹祸的吗?”牛仔气势汹汹的申辩气得东部人大发雷霆,东部人冲动地大叫:“你这个蠢材,你这头驴子比瑞典人蠢得多。让我告诉你一件事,听着,强尼的确捣了鬼。”牛仔茫然地说:“强尼?”一分钟的沉默。然后他说:“不会的,当时玩牌玩得很过瘾。”东部人说:“玩也好,赌也好,强尼是捣了鬼。我亲眼看见的,我知道他捣鬼。”
实际上作家在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暗示。三个客人进蓝色旅馆时,强尼在和一个农夫玩牌,然后他们两个吵起来了,不欢而散。这时瑞典人就在一边怪笑,这种神经质的人特别敏感、敏锐,他一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看到强尼玩牌捣鬼。然后他们四个开始玩牌,瑞典人跟强尼说,你这房子里是不是死过人呢?他是神经质的人,他紧张兮兮,事实上这时他又看到强尼在捣鬼,但是他没去说破,因为这时他更多的是恐惧。他觉得都是陌生人,当一个神经质的人置身于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中,他自己有一份紧张。所以他就说,你们是不是都以为我乳臭未干,没见过世面,什么都不懂?强尼说,你见没见过世面,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在说什么?我们这里从来没死过人。
这时瑞典人的神经质和紧张全部的由头是因为他看到了强尼和农夫打牌出老千,强尼和他们打牌的时候又出老千。当他喝了酒,开始第二回合打牌,借着酒劲把强尼出老千这个事情说破了。东部人和瑞典人打牌时是一伙,强尼出老千,东部人也看见了,他觉得大伙不过是玩,不必要那么认真。而瑞典人的激烈和神经质实际上全部源于强尼出老千这个事实。
东部人说:“我亲眼看见强尼捣鬼,我当时不肯站出来,我不肯像个男子汉一样把事情说清楚,我让瑞典人独个和强尼决斗。而你呢,你只会在这儿吹吹擂擂、摩拳擦掌,还有老斯卡利(就是老板),我们全都有责任。这个可怜的职业赌徒根本不是主犯,他不过是个帮凶。但凡有恶事,总是一群人干的,我们五个人合伙杀了这个瑞典人。一般来说,一件凶杀案总是牵扯到几个或十几个女人,而这次似乎只是五个男人,你,我,强尼,老斯卡利,还有那个蠢材,那个倒霉的职业赌徒。他只不过是在一次人类行动的高潮中出场,然后全部惩罚就落到他头上。”东部人这段话把这个故事最核心的部分击破了。
应该说,瑞典人的被杀不仅仅是因为他冒犯了赌徒。他冒犯赌徒并没有太过分,即使他对赌徒有一点不恭敬,他已经喝醉了,硬要拽着别人一起喝,照一般推理,赌徒还不至于坚决跟他过不去,绝对不原谅他,我想不应该是这样。赌徒也许会教训他一顿,而不会杀了他。但是因为在这之前,瑞典人已经侵犯了本镇人的名誉,他进了酒馆就大喊大叫,说把老斯卡利的儿子强尼狠狠揍了一顿,说强尼欠揍,他以这个方式来告诉西部:你们不是不可侵犯的,我可以欺负你们,我可以羞辱你们。而赌徒是那种——虽然他自己并没什么言行举动,可是作家以寥寥数笔告诉我们:他对当地法则和当地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表示了必要的尊重;他是西部尊严的一个代言人,是制定西部法则的成员之一。
他为了维护西部的尊严,为了维护本镇的荣誉,他更多是出于这个理由杀掉了瑞典人。因为瑞典人是外来人,本镇的尊严是不能被侵犯的,是不能被一个外来人随随便便就 的。尽管在杀人的瞬间,东部人不在现场,但是他看到了这实际是一场谋杀,是一场戏。用他的话说,那个职业赌徒不过是在这个戏的高潮时候出场,由此承担了所有的惩罚。一直大喊大叫、有着鲜明立场的牛仔,最后被刺痛了,心里不服,对着东部人迷雾般的不可思议的理论,他只能盲目地高声抗议:可是我什么也没干。小说就在这里结束了。
《蓝色旅馆》很电影化,几场戏都特别鲜明,就像海明威的《杀人者》。《杀人者》还没有这么多层次,相比《蓝色旅馆》,《杀人者》可能更断片化。它仅截取了两个断片而已,一个是杀人者的到来,一个是尼克去报讯;而《蓝色旅馆》从冲突的最初一直到故事的眼被点破,是讲了一个全过程。当然它的篇幅比《杀人者》长,而且在文学历史上的地位也不在《杀人者》之下。它在历史上可能也站得更久一点,毕竟它比《杀人者》早诞生半个世纪。看《蓝色旅馆》,它对视觉和神经的那种刺激特别直接,它写人的异常状态充满画面感和 ,可能正是因为这许多原因,《蓝色旅馆》被文学史家们誉为印象主义小说的杰作。
(选编自《细读经典》,花城出版社)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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